2021年12月8日,德国新任总理朔尔茨及新政府内阁全体成员在柏林的德国联邦议院宣誓就职。图为朔尔茨宣誓就职。中新社记者 彭大伟 摄
彭大伟:德国和欧洲始终与中国保持对话,这一点为何如此重要?
弗里德里希:首先,我相信,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当涉及到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要使得我们的星球免于“过载”,例如在环保、气候、卫生等议题上,所有国家就都必须共同承担责任、携手合作。
我们正处在新冠大流行当中,对此有切身感受。此外消除饥饿也是重要的议题。在上述议题上,全球各国政府必须进行合作,欧洲和中国当然在这其中也承担特殊的责任。
我们都生活在同一片广袤的欧亚大陆上,我相信中国到欧洲构成一条发展之轴和稳定之轴。这条轴具有关键意义,因此德国和中国之间需要紧密地并肩前行。
彭大伟:德国新一届联邦政府希望改善德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数字化等方面的表现。这会否开启新的对华合作空间?
弗里德里希:数字化和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政界面临的两项突出挑战,也是经济界和全体企业面临的一项重大的转型进程,这一进程必须在未来10到30年内完成。因此,数字化和应对气候变化是所有人的日程表上最优先的议题。
德国和中国刚好在上述领域拥有非常多的合作可能性。对两国企业而言,上述领域也是举足轻重的,氢能的利用便是其中一个例子,在其它很多具体领域我们两国未来也肯定会有合作。
当地时间2021年10月26日,德国总统施泰因迈尔在政府卸任仪式上将任期结束通知,正式交给担任了德国总理16年之久的默克尔。彭大伟:默克尔在卸任总理前接受的最后一次专访中表示,“德国和欧盟应该延续同中国的合作,并且双方都能够从对方身上学到东西”。您认为双方分别可以从对方身上学到什么?
弗里德里希:总体而言,我认为我们可以从中国、从中国人身上学到如何更加乐观地去看待技术领域取得的进步。德国在很多领域对革新、对新技术发展都过度谨慎,而中国人则首先看到其中的机遇,其次才去关注风险——德国的态度刚好相反。
我想德国人可以向中国人学习的是,如果能够勇于开启新的项目,并在一些地方不尽如人意、甚至暂时遭遇失败时坦然面对,同时专注于机遇,这将是很好的事情。这是我们必须向中国学习的、十分重要的一点。至于中国人能够向我们学习什么,这得由您来解答。
彭大伟:我能想到的是氢能等绿色清洁能源和技术,以及其它更多的领域——可能用“合作”比“学习”更贴切。
彭大伟:您对欧盟提出的对华关系“三分法”(“伙伴、竞争者和制度对手”)有何看法?这种“三分法”是否会导致不同体制之间的对抗甚至摊牌?
弗里德里希:德国新一届联邦政府的联合执政协议中就能找到您所提到的“三分法”。但当人们仔细看这些概念时会发现,“伙伴”是明确无误的,我刚刚已经提到了,全球各国政府采取合作才能使我们成功战胜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在“竞争”这一层面,“竞争”与其说是指中国与欧盟、中国与德国国家之间的竞争,不如说更多地是指企业间的竞争——德国企业、荷兰企业、法国企业、捷克企业、中国企业……企业之间存在竞争。
至于“制度对手”这一提法,我必须坦诚地说,我不太清楚这到底想要表达什么,因为经过仔细思考后,我并不觉得欧盟有意愿改变其自身的政治制度,我同样也不认为中国有改变其自身政治制度的意愿。
在这一意义上,“制度对手”的问题实际上仅涉及不同权力体系之间的竞争,尤其是美国和中国之间。作为欧洲人,我们有很强的动力去确保美中对抗不走向升级,确保我们能够在一个和平的世界里携手合作。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